蒋凡被踢出阿里合伙人,但什么是阿里合伙人?
@柳胖胖:
(本文利益无关) 蒋凡这次被阿里开出的4条处分里,第一条就是“取消阿里合伙人身份”。 个人认为,这是蒋凡最严重的一条处分,远超职级和金钱方面的惩罚。 阿里合伙人是个非常特殊的群体,里面有马云、彭蕾和蔡崇信等三十多位阿里老人,蒋凡曾经是其中最年轻的一位。(不过他并不是最晚加入阿里的一位,曾经更有太子气象的俞永福还比蒋凡晚加入一年,但年龄比蒋凡大了将近10岁。) 合伙人之间会定期召开合伙人会议,讨论集团相关事务。阿里通过这种从咨询和基金公司借鉴而来的制度,部分替代了传统意义上的公司董事会。 也就是说,现在的蒋凡,理论上失去了和阿里最高决策层们直接对话的机会。(除了直系汇报的阿里CEO张勇,以及一些外部不可知的私下小灶。) (阿里合伙人全名单,from光大证券) 印象中,蒋凡可能是第一个以开除的方式离开阿里合伙人的。能不能回去,不好说,但难度非常大,短期内几无可能。 戴罪立功可能是唯一的机会。比如,拼多多的增速完全被淘宝给按下来,或者市值被打掉一半之类的,那回去还是很有希望的,但不用想也知道里面的难度有多大。 而阿里合伙人制度的起源,本质还是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碰撞。 早期的阿里发展不顺,马云只能出让大额股份换取真金白银用以发展,软银和雅虎就是那个时候进来的。根据光大证券分析师的统计,所有投资完成后,马云及创始团队占股 31.7%, 雅虎占 40%,软银站 29%。 但当时阿里还没什么合伙人制度,董事会里有四席,主要还是马道长的长袖善舞和阿里真实的高速发展,稳住了孙正义和杨致远。 阿里合伙人这个制度,进入公众视野的过程,其实有点被逼无奈。 2013-2014年的时候,阿里巴巴集团终于决定再度上市,但当时马云心仪的首选地不是后来上市的纽交所,而是在香港。 但当时的香港二级市场,是不接受国内互联网公司已经习以为常的“同股不同权”架构。 同股不同权的本质,是让有着低比例股权的马道长,依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