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奥能源拟私有化,现有股东如何获利?
港股市场上市的国内清洁能源分销商 $新奥能源(02688)$ 宣布,其大股东——A股上市的 $新奥股份(600803)$ 全资附属公司(作为要约人),将通过协议安排方式将新奥能源私有化,撤销其上市地位。其后,新奥股份将向香港联交所申请以介绍上市方式,将新奥股份H股上市,从而实现新奥股份的A+H上市。
具体方式是,非要约人(即其他股东)所持有的新奥能源股份(统称“计划股份”),每股可获2.9427股新奥股份H股及现金代价24.50港元,实现将现有股东从新奥能源到新奥股份的过渡,而新奥能源的股份会被注销。对于现金部分,要约人计划以内部现金资源及外部债务融资来拨付,假设所有新奥能源购股权已于公告日或之前获形式,则要约人有可能需要支付现金183.5亿港元。
简单来说,就是A股上市的大股东新奥控股将H股上市的新奥能源私有化,百分百持股,然后再将新奥控股整体在H股上市,原来的新奥能源股东可通过换股,成为介绍上市的新奥控股H股股东并获得相应的现金补偿。
根据新奥能源提供的数据,若按估值范围(14.95元人民币至19.86元人民币)中位数每股新奥股份H股18.86港元,则上述每股计划股份的代价或为80港元,若按最后未受干扰日新奥能源的收市价54.20港元计,较新奥能源溢价47.60%,也因此,新奥能源于3月27日复牌后,其股价大幅上扬,高开16%,一度飙升至69.75港元。
但值得留意的是,因为这一项交易协议,新奥股份与新奥能源的股价联动变得紧密。在公告发出后,新奥股份的A股股价先跌后攀升,当前涨2.85%,报20.21元人民币。若按公告所提供的汇率1港元兑0.92323元人民币,则现在每股新奥能源H股可获得价值64.42港元的新奥股份外加24.50港元的现金,合计88.92港元,较当前新奥能源的H股股价63.95港元溢价39.05%,显然有利于此交易的推进。
反之,若新奥股份大跌,新奥能源股价大涨,导致2.9427股新奥股份外加现金代价24.50港元尚未达到新奥能源的股价,则交易的吸引力下降。
为何大股东要进行这一交易?
新奥股份通过其全资所有公司(即要约人)持有新奥能源的34.11%权益,是第一大股东,而新奥股份约72.44%的股份由王玉锁夫妇共同实益拥有,大股东进行资本运作整合其手上的资源应是最直接的原因。
尽管新奥能源今年以来的股价涨幅已16%以上,但是将时间线拉长可以看出,其股价表现仍较为低迷,见下图。
在此时进行此交易的价位或较为适宜。
根据新奥能源的官方公告,其主要原因是,新奥股份主要聚焦上游业务,从事上游天然气资源获取与贸易,以及基础设施的运营,已构建国内外天然气资源池,并配合舟山LNG作为支点。新奥能源则聚焦于下游,主要从事国内天然气分销业务,城市燃气项目覆盖全国约20个省份,工商业客户累计超27万户,住宅用户超3100万户。
两者整合后,也实现上下游的垂直整合,实现协同效应。
结论
从整体来看,此交易对于新奥能源的现有股东来说应是不错的转股和套现机会,既能得益于大股东垂直整合所带来的获利机会,又能获得一定的现金流,不过需要检视两家上市公司的股价互动情况,若股价偏离太大,宜重新衡量。此交易仍有待多项批核。
作者:毛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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